简易注销顾名思义就是简化公司注销办理流程,让符合要求的企业在注销时减少登记手续、简化登记材料、优化登记流程,能让企业更加快捷、便利地退出市场。但是一些企业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时被告知不符合申请范围,这是为什么呢?
在2017年发布的《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》中,对于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范围进行了相关的规定,只有未开展进行、没有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才能申请办理,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是无法申请简易注销。
而为了有效的解决部分企业想要申请简易注销却不能申请的烦恼,在2018年年底市场监管总局结发布了《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对简易注销办理适用范围进行了拓宽,由原来的未开展经营、无债权债务的四类公司拓宽到,符合未开展经营、无债权债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、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。
并且对于企业反映的公示时间过长、不允许存在资料错误等问题,也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。简易注销公示时间由原先的45个自然日,缩减为20个自然日,企业在公示期届满30日内可申请简易注销。公司存在异常情况等不适合申请简易注销的,在解除异常状态后,可以允许企业依照相应程序申请简易注销。因材料文字、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等行为,登记机关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。
通过上述介绍,相信不少企业对于简易注销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。若企业对于简易注销办理还有不清楚的或不知如何办理的,不妨交由博文财务为您办理,专业注销顾问一对一为您服务,解决您的退市烦恼。
http://binhai.cpa.js.cn/fuwu/75618.html
(一)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,不代表我们立场,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(二)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内容、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。联系方式:邮件 401945625@qq.com